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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遭遇医疗事故该如何维权

  
2019-08-20 19:19:50  阅读:7571 作者:找法网

原标题:患者遭受医疗事端该怎么维权?

这儿说的医疗事端,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背医疗卫生办理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治疗护理标准、惯例,过错形成患者人身危害的事端。

那么,当患者疑似遇上医疗事端,而两边又洽谈不来,该怎么办呢?找法网小编给我们收拾出下列办法。

一、医疗事端争议发作后,及时复印封存病历

关于客观病历,即患者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查验陈述)、医学影像查看资料、特别查看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载单、病理资料、护理记载等,都是能够复印的,主张患者及家族要求复印。可是那种片面病历,比方逝世病例评论记载、疑问病例评论记载、上级医生查房记载、会诊定见、病程记载尽管不能够复印,可是能够要求当面封存。

复印封存病历,有利于最大程度地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防止有人“做手脚”。从前就有发作过患者在诉讼中置疑病历资料造假,可是无法供给依据,终究败诉的案子。

二、医疗事端争议发作后,恳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依据《医疗事端处理法令》,发作医疗事端争议,当事人恳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恳求。恳求书应当载明恳求人的基本情况、有关现实、详细恳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遭到危害之日起1年内,能够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端争议处理恳求。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端争议处理恳求之日起10日内进行检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对契合本法令规则,予以受理,需求进行医疗事端技能判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议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资料交由担任医疗事端技能判定作业的医学会安排判定并书面通知恳求人;对不契合本法令规则,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恳求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端技能判定结论有贰言,恳求再次判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恳求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医学会安排再次判定。

已确定为医疗事端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端争议两边当事人恳求,能够进行医疗事端补偿调停。

三、医疗事端争议发作后,提起诉讼

面临医疗事端胶葛,当事人既能够挑选调停,也能够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对调停不服的,也能够直接提起诉讼。

这儿需求留意的是,之前恳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争议时做的医疗事端技能判定结论在法庭上是能够作为依据运用的,可是,当事人在诉讼中还能够恳求法院做司法判定,在同等条件下,法官可能会采用司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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