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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医护人员感染新式冠状病毒肺炎应确定工伤

  
2020-01-24 14:38:59  阅读:1086 作者:包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原标题:三部委:医护人员感染新式冠状病毒肺炎应确定工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局)、财务厅(局)、卫生健康委:

为做好新式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作业,保证防治人员的权益,现就在此次新式冠状病毒肺炎防备和救治作业中,因实行作业责任而感染新式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作业人员的有关保证问题告诉如下:

在新式冠状病毒肺炎防备和救治作业中,医护及相关作业人员因实行作业责任,感染新式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式冠状病毒肺炎逝世的,应确定为工伤,依法享用工伤保险待遇。

已参与工伤保险的上述作业人员发作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付出;未参与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依照法定标准付出,财务补助单位因而发作的费用,由同级财务予以补助。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财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服务,及时一起做好上述人员的工伤确定和待遇付出作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

财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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