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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对2022年第七批创新药挂网采购资质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2022-11-02 15:24:08  阅读:93796

  相关投标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常态化开展创新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2022年度第七批创新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相关产品的审核工作,现对审核结果及承诺最低价情况予以公示,有关要求如下:

  公示内容

  1.创新药申报企业资质审核结果(附件1)

  2.创新药申报药品资质审核结果及承诺最低价情况(附件2)

  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8日;

  有关说明

  1.创新药品的认定严格依据《通知》的定义,批准注册指该药品依据《通知》所依据的四个文件首次批准注册(以首次批准注册的批准证明文件为依据),再注册批件和首次注册并非依据《通知》中四个文件的药品不在本次挂网范围之内。

  2.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本着谁提出谁举证的原则,需递交《申诉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诉函》格式自拟,需标明“创新药挂网”字样,内容应包括企业用户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申诉事项和依据等内容。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逐页加盖鲜章。提出申诉应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

  申诉材料递交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防止交叉传染,同时减轻企业负担,本次申诉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报送。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801,收件人: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保障部,收件电话:024-23448115 ,邮编:110031。请在申诉期内邮寄相关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创新药申报企业资质审核结果.

  2.创新药申报药品资质审核结果及承诺最低价情况.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1日